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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傷心的人問: 律師廖經晟答:夫妻財產制的分配,依據《民法》1030條之1,是由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,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,如有剩餘,即以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,平均分配。假設雙方婚後財產,男方僅有50萬元,女方有150萬元,若雙方離婚,則女方須給男方50萬元,作為剩餘財產的分配。 可討回借名登記屋由於讀者未說明房屋是婚前或是婚後所買,或繳納貸款是由婚前財產,或是婚後財產所抵充,不同狀況在法律上會有不同的認定,很難一概而論。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,歡迎來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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