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||
不具名讀者問: 律師鍾佩潔答: 可要求扶養費若一方無正當理由離家出走而不住在夫妻之住所的話,就是未履行同居義務,原則上是可訴請法院判決請求履行同居義務。但如果讀者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,例如懷有身孕卻失去老公的經濟支助,因此有工作需要,可居住於娘家,應有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。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,歡迎來信提供各項法律諮詢、債務整合、債務協商、二次協商、債務更生、 前置協商、卡債整合、強制扣薪、卡債協商、銀行協商、更生清算、 整合負債、卡債更生、協商等 ... 免費諮詢0800-885111
|
||||
分享到
![]() ![]() ![]() |
||||
▲TOP|回上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