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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時訊息
* 討債沒借據 可提返還不當得利
  * 2014/06/19

 2014年06月19日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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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吉米問:
有朋友向我借了50萬元,最近我向她催討,她說會想辦法後就沒消息,甚至刻意在通訊軟體封鎖我。我只有匯款單沒有借據,也無對方身分證號碼,只知道姓名及居住路段,請問該如何要回那筆錢?打官司須律師協助嗎?費用約多少?找法扶基金會較便宜嗎﹖

律師陳佑仲答:

沒有借據情況下,可提「返還不當得利」訴訟,並請法院依讀者所知的對方姓名、居住路段、電話等資料,向戶政事務所、電信公司函查對方真實身分。由於讀者有匯款單,官司並不難打,只要對方無法合理交代為什麼讀者要匯50萬元給她,或是瞎掰理由,不被法官採信,那50萬就會被認定是不當得利,必須還給讀者。 

 

 怕對方沒薪水財產

 

打贏返還不當得利訴訟確定後,可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財產、薪水,比較怕的是對方沒工作,名下又沒財產,不過打贏官司至少能取得執行名義,未來對方找到工作領薪水或銀行戶頭有錢了,讀者仍有機會把錢討回。
打這種官司有律師幫忙當然比較好,可以省去親自寫訴狀、跑法院的麻煩,請1位律師的費用大約是每一審6萬元起跳,如果符合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扶助資格,法扶會安排的律師費用大約是每一審2到3萬元,以讀者這件民事官司來說,符合扶助的資格是「案件要有道理」,且讀者須符合「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財產在一定額度以下」等條件。記者丁牧群採訪整理 

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,歡迎來信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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