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||
讀者王先生問: 律師張信陽答: 須比對新舊屋資料讀者須到法院另提起「確認遺囑內容」訴訟,由法院調閱房屋新舊資料比對,確認遺囑所指房屋是現在的哪一間,再憑確定判決去辦過戶。若想避免上述麻煩,建議讀者請母親重新立遺囑,寫清楚房屋現有門牌及建號、地號等資料,以及要留給誰。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,歡迎來信提供各項法律諮詢、債務整合、債務協商、二次協商、債務更生、 前置協商、卡債整合、強制扣薪、卡債協商、銀行協商、更生清算、 整合負債、卡債更生、協商等 ... 免費諮詢0800-885111
|
||||
分享到
![]() ![]() ![]() |
||||
▲TOP|回上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