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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具名讀者問: 我和妻子是夫妻財產共有制,最近妻子娘家買房,以妻子的外祖母當借貸人,而妻子是保證人。請問當外祖母過世,房貸是由所有繼承人繼承,還是由保證人負責償還?若無人願意繼承債務,保證人也無法償還時,銀行是否會向妻子討債?而保證人的丈夫或子女也會有連帶責任嗎? 律師蔡念辛答: 財產共有包含債務若外祖母過世,其主債務人地位應由其全體繼承人繼承,但讀者妻作為保證人的地位並不因此消滅;倘若繼承人均拋棄繼承、或外祖母的遺產不足清償借款,債權銀行即得向保證人(讀者妻)請求清償。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,歡迎來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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