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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李光濱╱花蓮報導】天降債務!花蓮一名七十歲男子,日前被法院通知出庭,才得知父母早年領養、離家三十多年的么子,八年前死亡,積欠銀行近十五萬元卡債,遭銀行提告須由毫無血緣關係的兄姊償還,讓他直呼:「太沒道理!」法院判決死者未與四兄姊同住且離家多年,兄姊若有繼承遺產,才須負還債責任。 「冤枉啊,太沒道理!」家住花蓮的林姓男子(七十歲)向《蘋果》投訴,日前接獲法院通知出庭,才得知父母早年領養的么弟,國小畢業後離家,並娶大陸籍配偶但膝下無子。 有繼承遺產才須還判決指出,死者與林男等人雖為兄姊關係,但生前未與四兄姊共住,且依社會習慣彼此生活財產均獨立,離家多年更未必會將借款告知兄姊,要求履行債務有失公平,但若被告繼承死者遺產,則須以遺產金額為限,負清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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